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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5个项目及多家企业被通报。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自2023年7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期间共随机抽查了辖区内13个在建项目的43台在用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29台,施工升降机14台),对其中32台起重机械(26台塔式起重机、6台施工升降机)要求整改后使用,对11台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起重机械(3台塔式起重机,8台施工升降机)当场发出《设备停用通知书》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1.资料方面:建筑起重机械零部件进场查验资料存档不齐,未对塔机起升机构、附墙装置、变幅机构,施工升降机驱动板、防坠安全器等关键零部件进行查验并留存图文资料;2.与起重机械相关的资料收集不齐、管理混乱,如安装单位如未提供安装自检记录表,安装验收表填写不全;3.塔机的安装、附着方案与现场不一致、未存档计算书;4.未存档所安装施工设备、使用的结构件的出厂合格证如附墙装置;5.未编制起重机械专项防台防汛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管理方面:未按照要求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进场查验工作;未做好起重机械日常的使用、故障、顶升加节、维保、维修等记录;未做好与起重机械相关作业的方案和技术交底;定期自检、维保不到位不及时。
设备本体方面:司机室照明失效,电气原理图缺失环球360,电缆悬挂不合理,连接螺栓松动、锈蚀严重、露出螺杆长度不足。施工升降机登机平台的侧面防护缺失、附着穿墙螺杆安装不规范,登机平台未独立搭设。
马斯葛志豪照相器材(惠州)有限公司厂区(1号厂房、2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3号宿舍)项目的6#施工升降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混装非原厂标准节。
1.碳纤维自行车,水上动力滑板新建项目(厂房五、六、宿舍楼)项目(5#塔机)
3.马斯葛志豪照相器材(惠州)有限公司厂区(1号厂房、2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3号宿舍)项目(5施工设备、6、7、8#施工升降机)
5.嘉发家具(惠州)实业有限公司厂区(1至3幢厂房、3A幢厂房、7幢厂房、地下室)(3、4#施工升降机)
(一)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约谈了上述被通报批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诚信扣分处理。
(二)将以下在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设备重大隐患率较高的租赁单位列入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监控单位:1.惠州智雄实业有限公司;2.中山康华建筑机械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接下来的第三方安全检查中对以上单位增加抽查频率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