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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360环球360环球360环球360扬子晚报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毕建 记者 张可)近期,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材料科技园大队处理了李先生的一起劳动投诉。李先生在投诉中表示,“差了我2650元就是不给我,实在是不投诉没办法了。”
经执法人员了解核实,李先生原受聘园区某企业临时从事设备安装工作,10天的短工结束后,4650元的工资却缩水为了2000元施工设备,剩余的2650元却讨要困难。
执法人员接到该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李先生的老板刘某,刘某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中否认李先生的日工资为450元,强调李先生干活质量低,延误了设备安装时间,将5天的活干成了10天,但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环球360施工设备。
面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联系上了园区该企业负责人及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责任人,就该投诉进行了现场调解。施工单位责任人徐某表示,由于安装项目距离办公地点太远,便将该安装项目转交给了朋友刘某,并支付给了刘某足额的费用。
执法人员向徐某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其作为施工单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并责令徐某就李先生投诉的欠薪问题进行联系核实。最终,施工单位现场代为支付李先生被拖欠的工资。同时,执法人员对徐某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施工单位要做好用工事宜,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