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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处理扰乱、阻挠、破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建设项目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配合、积极支持建设施工设备。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非法扰乱、阻挠、破坏重点工程建设,否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下列非法扰乱、阻挠、破坏国家、省、市、县列重点项目及民间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行为之一的环球360,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在项目建设中,采取煽动闹事、聚众滋事等方式,实施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等手段阻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
3.组织、策划、实施非访闹访、越级、,或在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途经路段私自采用设置卡口、破道断路、堵门等方式阻挠施工,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
4.在项目建设中收取“地盘费”“保护费”“资源费”等,实施敲诈勒索阻碍重点工程建设正常施工的;
8.以各种方式阻挠合法建筑材料、施工设备进场,环球360强行对重点项目和辖区企业进行断水、断电,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和企业正常经营,环球360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
三、项目建设施工区所在地和周边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合法、合理、合情的诉求和正当权益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反映解决,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妨碍公务的,依法进行处理。
四、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组织、煽动、唆使他人妨碍环球360、阻挠项目建设,或者利用职权插手、影响项目建设的,由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施工设备、县法院将对阻挠和破坏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快侦快诉快判,对阻止项目施工的违法行为策划、煽动、唆使、组织者从严打击环球360。对造成工程项目建设延误或施工单位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各类涉嫌扰乱重点工程建设秩序的违法人员,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凡主动撤离施工现场,停止阻挠项目建设违法行为,自觉维护项目建设秩序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从轻处理。
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阻挠破坏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视情节给予奖励。举报投诉电线